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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ugust 30, 2006

林懷民的警語 政府聽懂?

文∕夢女韋(自由業)

繼中國大陸作家余秋雨感嘆台灣政治議題充斥,藝術文化議題生存空間被壓縮,藝文生態惡化後,被視為台灣當代表演藝術龍頭的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也公開表達不滿,直言政府與媒體從未真正關注過文化政策。

林懷民表示,更因為中國大陸藝文創作活動興盛,藝文消費市場潛力可觀,台灣藝文業者轉移到中國大陸尋求第二春,更因台灣政治議題掛帥,藝文業者面對中國大陸與先進國家同行競爭,若下一代只會玩電腦,不重視藝術文化,他預言台灣藝文業生存挑戰將更嚴苛,台灣文化藝術生存大環境只會更壞。

另一文化工作者林谷芳說得好,政黨輪替下的「自由」只是表相,政府操控、滲透、收買藝文界,在手法上較過去更為細膩精緻,藝文界喪失獨立批判精神與能量。政府採購法的實施,使藝文工作者被矮化成包商,得看政府臉色,藝術文化被矮化為政治的附庸。藝文活動淪為宣揚政績與為執政者粉飾包裝的公關活動,魚目混珠濫竽充數所在多有,美學與質感付之闕如。藝文活動與硬體建設變成招降納叛的綁樁與搶食預算大餅肉桶分肥政治把戲,引發爭議的故宮南院計畫就是例子。

一個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文化,背後的美學基礎與賴以延續的社會資本,需要長久的蘊育陶冶與融合嫁接,創意更不是無厘頭的與傳統斷裂,更非砸錢就能堆出創意,急於求成就會夜郎自大,只重表面不重實質。
【轉自 中國時報2006/08/30

Tuesday, August 29, 2006

獵扁如獵巫

文∕陳真

越是叢林社會,力量就越重要。有力人士紛跳出打扁,姿態頗高;萬方無罪罪在扁家,污名鬥臭,彷如獵巫,這叫道德?扁或有罪,僅指法律,非關道德。若論道德,親綠倒扁者更為可議;更大惡行不吭聲,反倒依偎綠旗,相濡以沫,如今順勢翻桌,誇大其原本不在乎之貪污「小節」,打落水狗放馬後炮,往自己臉上貼金,絕非正直。民進黨惡行罄竹難書,傷害人性價值,國家就是我家,公眾資源私相授受,但親綠人士或黨內開明派何曾表達一絲憤怒?但現在卻憤怒流淚論述展望,清純如白雪公主;囊括美名,妖魔化對手。當道德缺乏一致性,那只是一種工具、策略,而非基本原則。

施明德說應重視道德。這話沒錯,但他們恰恰不是站在道德一方;表面是非或許正確,但法歸法,道歸道;人性終究還是應該回到人性面上來理解。以粗糙表面是非來理解人性幽微是很不道德的。扁珍或許觸法,但把集體之惡給妖魔化成個人之惡,以惡名集一身方式打落水狗,絕非道德。再說,扁一人壞得起來嗎?難道親綠人士兩手乾淨毫無責任?平常有福同享時,為何不採同樣道德標準?當扁呼風喚雨,該黨遠為污濁諸多惡行,支持者不但不憤怒,甚且美言狡飾。反扁反綠者也一樣,即便打擊敵人也應正直行事;把箭頭指向一人一家,並不公道。

政治鬥爭很難不講權謀策略,但把道德當祭品,當成打擊工具,只是傷害人們對道德的敬意。所有道德原則本身就是目的,它不該是任何立場鬥爭的工具武器或說詞。民進黨靠這套操弄起家,奪權後人權平等清廉道德全丟一旁,但這把戲非該黨專利,它不就是一種「台灣文化」?每當有機會,大家就群起拿道德整人,但道德恰恰不該是整人用的;一切美好價值當它變成一種手段或工具,便顯醜陋。法律和道德非一體兩面,甚且是兩套互為獨立概念,可八卦社會往往該講法治不講,偏以道德出師,例如民盟到廟裏祭拜,說要借神力「替天行道」;扁若有罪變無罪,那是法治不彰;不檢討司法,反倒一味罵嫌犯或動私刑,豈不荒唐?

扁幾成妖魔,一切過錯全推頭上,只要下台,台灣才有救,四處是這類愚民論調。在台灣似乎只要是多數一方,常常就是錯的,特別是當「全民如何如何」一窩蜂獵巫狀況出現時,更是可怕;宛如昔日挺扁之瘋狂。或挺或反,前後內在思維邏輯並無二致。這種躁動與瘋狂,對誰都沒好處,這只意味著血壓高過智商,無誠面對問題;同樣戲碼將一再上演。或許八卦社會吃重鹹,偏喜歡這一套,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轉自 蘋果日報2006/08/18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編輯)